2017年沈阳市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经济的方针、政策,为经济发展创造规范、有序、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负责全区工业发展的协调和规模企业引进的组织确认,统计上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指标。
(三)负责全区都市工业招商引资和都市工业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转制工作,加强对转制企业的监管。
(五)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和指导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统计上报全区国内引资指标任务。
(六)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区域内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改造及新产品审批、申报和推广等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工作的法规规章;负责日常节能监察,指导全区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完成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任务。
(九)负责全区用电市场管理,依据《电力法》实施电力监察和行政执法,做好全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工作。
(十)负责区内转制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承担皇姑区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智慧皇姑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智慧皇姑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 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二部分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9)
表1.xls
表2.xls
表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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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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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xls
表9.xls
第三部分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56.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3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8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1.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1142.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1.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7.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3.76万元。
2.项目支出270.7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07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32万元,项目支出270.7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2.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59.5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7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物业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3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一般事业运营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万元,包括:
(1)临时救助2.13万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8.6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2.7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等出。
(2)事业单位医疗1.8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等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4.01万元。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8.04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78.04万元,主要是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7.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60万元,包括:
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13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6.13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差旅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8人次。
2.公务接待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39人,1.3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2.34万元,为机关日常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局除正常办公设施外,共有房屋两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均车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决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决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决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决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审核人:朱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