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阿正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19年10月18日)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阿正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制纯豆糕、绿豆糕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沈阳市阿正坊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每袋350克的蒸制纯豆糕及12.5kg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查结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阿正坊食品有限公司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生产车间及库房,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沈阳食品检验所于2019年6月13日到该公司抽样,以3元/袋的价格购买8袋蒸制纯豆糕、10元/千克的价格购买2千克绿豆糕,除去用于抽样的产品,当事人将剩余的产品分发给工人,未销售到流通领域。至我局调查时止,该批次产品无库存,无召回。
(三)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五条和《辽宁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005……“减轻:符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及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
(四)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日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