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实施细则施行
10月27日记者获悉,《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印发施行。
《细则》适用于经认定的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包括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海外工作站等离岸基地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申报离岸基地的一般为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申报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的一般为海外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等;申报海外工作站的单位一般为海外科技团体、协会、科技服务企业等。
在管理与资助方面,离岸基地资助经费按照基本工作经费、项目落地经费及奖励经费三个部分分配。对于完成引智引才、项目对接、项目路演、学术交流等离岸基地基本工作,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拨付基本工作经费,最高不超10万元;对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或项目落地5个及以上 (含技术转化合作),拨付项目落地经费20万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或项目落地每超出1个,多奖励3万元。对于积极支持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和海外工作站为沈阳对接科技创新资源的单位,经评审择优给予10-30万元工作补贴。(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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