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指标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落实的通知》(沈民宗发〔2022〕2号),分配康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为130万元。按照《沈阳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21〕448号)文件要求,提取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1.3万元,可使用项目资金为128.7万元(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元整)。经部务会研究同意,从康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康民宗发〔2021〕5号)中选择确定康平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提出如下分配意见,现公示如下:
北四家子乡:六家子村村屯内水泥路建设项目,128.7万元。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
来访电话:024-87348948
来访部门: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 址:康平县滨湖综合楼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