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一、 整改任务
白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违法违规建养殖场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拆除养殖场,恢复林地原状。
三、整改结果
经日常巡护发现,海城市白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松坨村存在建养殖点未养殖现象,坐标点位122.9898023、40.5589078。该养殖点位于试验区,未在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同时未在禁养区内。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23日,对孤山镇松坨村村民李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海自然资改字〔2021〕T2-7号},要求其限期内拆除违建鸡舍,恢复林地原状。经镇、村与当事人协商,2021年10月15日开始将3500只鸡搬迁至已租赁的鸡舍,10月20日拆除完毕,恢复原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 2019年 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55****2299
邮寄地址:海城市淮河路20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 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