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动监局全面强化动物检疫工作
为做好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今年以来,县动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加大检疫力度,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
强化产地检疫工作。通过采取电视讲座、发布公告、发放检疫员联系卡等方式宣传产地检疫工作。通过专项行动,促进了台安县产地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收到了良好效果。坚持“预防为主、以检促免”的方针,全面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猪、牛、羊必须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佩戴免疫耳标。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饲养地之前,动物检疫员必须到场、到户检疫,认真查验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依法出具检疫证明。2014年,台安县产地检疫面开展达到100%,产地检疫率开展达到90%。
强化屠宰检疫工作。严把屠宰场动物检疫入场关和出场关。严格执行动物进场检疫制度,对全县6个禽类屠宰加工厂、6个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厂及1个牛羊屠宰厂实行24小时驻场检疫,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待宰制度,对屠宰动物进行同步全项检疫,做到有宰必检、随宰必检,杜绝漏检,对检疫不合格的坚决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必须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方可出场,确保病害畜产品不流入市场。实现了入场动物免疫耳标佩带率100%,检疫率100%,无害化处理100%。
强化市场检疫工作。在加强屠宰检疫与产地检疫工作的同时,县动监局也加强了市场检疫监督工作,每天派出3名检疫员在市场实行巡回监督检疫,加大对贩卖、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上市的猪牛羊肉及禽类100%合格。严防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买到放心的畜禽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