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2亿多粮食综合补贴资金惠及种粮农民
为贯彻落实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有效缓解春耕资金压力。日前,市财政局已将今年全市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共22,520.6万元,一次全部拨到县(市)区财政部门粮食补贴资金专户,其中粮食直补资金4,65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7,869.6万元。全市42.8万农户、160多万种粮农民受益。
为做好今年粮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市财政局、农委、农信社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种粮农民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发放主要政策:一是保持政策的基本稳定。对各县(市)区核定补贴规模、补助额度、补贴发放范围、补贴兑付依据等与上年基本一致。对农民兑付补贴做到公开、公平,继续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做到办法稳定、程序简化。二是补贴资金实行全过程网络管理和发放,实现通存通兑。县核定统一补贴标准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按全县统一标准,通过补贴网计算全县每一农户的实际补贴金额,由县农信社通过县(市)区财政部门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种粮农民在农信社的个人存款账户,从而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通过发布通告形式告知农民补贴资金已发放到存折账户以及补贴发放标准等。农户补贴资金可以通存通兑,即方便了农民,又使发放补贴资金更加快捷便利安全。三是提前兑付补贴资金。为方便粮农春耕生产,资金兑付时间比去年提前近1个月。四是进一步明确强调粮食补贴依据。发放补贴资金仍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其中现有果树等经济林面积不予补贴。机动地原则不予补贴,其中对于原机动地面积中由于农户人员变动等原因重新按法定程序签订承包合同由农民长期耕种部分除外;承包土地面积中已享受退耕还林补助部分不再给予补贴。
我市各有关部门正按照粮食补贴政策、原则,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将于3月15日前全部兑付到农民粮食补贴存折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