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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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一、招标条件 | |
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标段)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0〕146号、鞍发改审投〔2020〕147号、鞍发改审投〔2020〕148号、鞍发改审投〔2020〕149号、鞍发改审投〔2020〕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市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鞍山市富祥小区、人大小区、九处小区、工行小区、九中小区、府兴小区、湖南小区、常兴小区、银环小区、团结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1鞍山市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标段)鞍山市富祥小区、人大小区、九处小区、工行小区、九中小区、府兴小区、湖南小区、常兴小区、银环小区、团结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365 | |
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0日 开工至 2021年10月2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设计单位具有其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 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1)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总承包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如有));(5)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6)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8)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 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5、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2)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3)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4)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5)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6)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7)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8)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09日 09:3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0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7393。 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云视讯注册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招标工作负责人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姓名:刘桂英姓名:刘桂英单位: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职务:职务:职称:职称: | |
九、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邮编:邮编:联系人:张逸弛联系人:刘桂英、于杨电话:0412-2288127电话:186****890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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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3:48: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