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问题
鞍山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问题,鞍山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二是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四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在中秋、国庆时间节点上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市纪委和各县(市)区纪委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方便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省纪委、市纪委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鞍山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5583035 151****2388
举报邮箱:asjwdfs@163.com
中共鞍山市纪委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