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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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现决定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6日
鞍山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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