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局积极创新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开展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推进,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业促就业这一中心,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市特点,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形成了一套具有本市特色的创业服务体系。
一、创业扶持政策创新
2016年,鞍山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鞍人社发[2016]72号)。该文件在四个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在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工作,对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市政府将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专项补贴资金”;
二是加大对初次创业的扶持力度。针对创业者多在商贸服务领域创业的特点,鞍山市根据市场情况和创业者需求,在具备规模的综合商贸市场中整体规划和租赁部分柜台、摊位及门点,免费为失业人员首次创业提供场地,期限为2年;
三是对获得市政府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并在鞍山市注册登记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创业项目,将给予2万元至5万元的资助;
四是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的同时,鞍山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工作。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的,市政府将一次性拨付1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
二、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各级创业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全市各级创业服务体系,在市劳动就业局设有鞍山市创业服务中心和鞍山市创业孵化园,县(市)、区就业部门设有创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设置创业服务窗口,并实现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创业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四级联网,做到工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而在全市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信息化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
(二)完善创业数据统计工作
创业工作的数据统计,一直是开展创业工作的难点工作,鞍山市在实际工作中:
做到明确统计内容、明确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明确部门间统计报表制度。
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新
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中,逐步使其具备完善的第三方服务和融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开展创业活动提供全过程服务。
同时鞍山市将进一步发挥省、市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专项补贴资金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创建创业孵化基地。
四、创业服务模式的完善和创新
(一)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模式
鼓励和引导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并使其创业活动具有可持续性,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创立了具有本市特点的“五位一体”的创业工作模式与服务机制,即:
1、创业引导,激发劳动者创业意识和创业活力;
2、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技能,培育创业主体;
3、创业孵化,创造平台与环境,助推小微企业成长;
4、政策扶持,降低初创成本,为创业企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5、创业服务,为劳动者成功创业,提供全过程的创业指导与扶持服务,打造创业绿色通道。
(二)创业服务信息化
鞍山市积极打造“网上就业局”,经过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业务将实现网上申办。
同时积极创建“创业,你我同行”微信平台,深受创业者欢迎。
(三)改善创业软环境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
鞍山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从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优化环境等诸多方面入手,积极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与氛围,其效果正在显现。
(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下午茶特色创业活动。
1、每年在鞍的高校均举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今年鞍山市还成功举办了“2016年鞍山市‘通尊杯’创业创新大赛”活动;
2、每周,市创业企业协会举办“创业下午茶”等创业沙龙活动,搭建起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帮扶创业的服务平台,已成为创业品牌活动,深受创业者欢迎。
(五)发挥社会力量为创业者提供有效培训服务
近年来,鞍山市重点依托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及鞍山技师学院深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同时,通过鞍山市创业企业协会,为创业培训学员提供到鞍山市优秀创业企业实践的创业实训机会。(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