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桓仁得利生物颗粒加工厂年产3000吨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桓仁得利生物颗粒加工厂年产3000吨成品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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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桓仁得利生物颗粒加工厂年产3000吨成品颗粒项目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古城镇岔路子村六组 | 桓仁得利生物颗粒加工厂 | 本溪市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古城镇岔路子村,占地面积2000m2,项目东侧是玉米地,南侧为一山体,西侧为一山体、北侧为乡间小路。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设一条专业生产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年产量3000吨。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桓仁得利生物颗粒加工厂区共有职工4人,由于本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生活用水量较少,项目废水产生量为48t/a。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热风炉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和粉尘、颗粒成型机压缩成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运输和卸料产生的粉尘。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枝桠材在粉碎过程中将产生粉碎粉尘,类比同行业资料,该类型生产工艺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量的0.1%,本项目枝桠材用量为3000t/a,计算得粉尘产生量为3t/a,采用除尘管道集气效率以95% 计算,通过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粉尘,处理效率以85%计算,则旋风除尘器排放的粉尘量为2.4225t/a,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设计量为6000m³/h(运行时间按10h/d计算),排放浓度为32.08mg/m³。其中除尘管道收集的粉尘送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枝桠材和锯末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烘干废气,烘干废气的主要成分为粉尘,烘干设备通过热风炉,原料在被加热的过程中,其中的水分变成水蒸气,因此烘干废气中含有较多的水蒸气。本项目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进行除尘,粉尘经过除尘管道收尘送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冬天、雨天等潮湿天气需对物料进行烘干,以平均损失16%水分计,烘干过程粉尘产生量以1‰计,本项目枝桠材和锯末用量为40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4t,烘干过程密闭,经除尘管道和除尘器后,粉尘排放量为3.23t/a,风机风量为6000m3/h,产生浓度为42.78mg/m3。 通过颗粒机压缩成型的过程结束出料时,极少量未参与制粒的原料将作为粉尘,预计粉尘产生量约为0.01%,即产生量为0.4t/a,排放浓度为22.22mg/m3。 本项目的原材料在卸料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同行业类比,产生的粉尘约为30g/t,本项目原料用量为4000t/a,则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12t/a,本项目原材料中含有水份,含水率在23-25%左右,料仓顶部加盖,厂房为封闭厂房,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粉尘浓度低于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要求的限值1.0mg/m3。 (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建设项目噪声主要由烘干机、颗粒机、粉碎机、皮带机、风机等设备噪声等设备产生,对设备采取处理措施,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可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和职工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粉碎工序配备1台旋风除尘器,烘干工序配备1台旋风除尘器,压缩成型工序配备1台旋风除尘器,原料运输和卸料,产生的粉尘灰合计4.947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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