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河湖警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厅长、省河湖总警长王大伟《辽宁省河湖总警长令》“四个一”及市局河湖警长会议的总体要求,真正使河湖警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的转变,为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防洪抗旱工作。本溪县公安局主动联系县河长办成员单位及属地乡镇河长,于7月5日上午对太子河本溪县内河段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
本溪县公安局局长、河湖总警长车行千对此次联合巡河执法行动高度重视,指示参战人员要对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打早打小,绝不手软。针对本溪县境内太子河流域战线长、地形复杂的特点,亲自调派无人机配合此次联合巡河执法行动。通过此次联合巡河执法行动,在东营坊乡湖里景区发现有一处占河道违建公厕,在东营坊乡南营坊村河段发现一处占河道违建鱼塘及烧烤大棚,当场配合东营坊乡政府将两处违建强制拆除。同时对太子河流域易盗采河砂河道进行重点巡查,未发现盗采河砂迹象。对河道内垃圾,河长办责成属地乡镇立即进行了清理。
通过此次联合巡河执法行动,有效地震慑了盗采河砂违法行为,遏制了违法挤占河道、在河道内倾倒垃圾行为,提升了太子河流域的整体环境,还百姓绿水青山,为防汛安全提供了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