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督察意见书整改措施11)整改结果公示
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督察意见书整改措施1-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领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围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围填海管控与***、***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
二、整改目标
我市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结果
东港市通过制定《东港市提升生态意识的学习方案》,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十九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生态保护等相关国家政策,进行了贯彻学习,增强做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成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东港市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
受理部门: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电话:15841596768
邮寄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26号
东港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