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注册组建丹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54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2号)文件精神,改革与创新我市政府资产和资源配置模式,有效盘活政府资产和资源,做优做强做大我市国有资本,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正式注册组建丹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经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作为丹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下设投资基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三个子公司,集团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
丹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集中力量“造大船”;有利于拓展政府主导下的企业融资渠道和规模,集中国有资本力量培育、打造我市新的产业或产业集群,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催生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