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关于2015年5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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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汇丰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51723
传 真:0417-6251723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环保局
邮 编:1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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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40: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