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安监局认真抓好烟花爆竹长期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法规、规程要求。依据坚持以“保障安全、严格准入、定点销售、属地监管”为原则,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力做好阜蒙县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烟花爆竹长期经营许可证必须经1、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安全条件初审表(加盖当地政府公章);2、负责人、销售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3、县安监局及当地安监站、县日杂公司对各业户申报材料组织现场复核,三步审查后方可发放烟花爆竹长期经营许可证。目前共计发放106本烟花爆竹长期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