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巧用组合拳多渠道促进就业
日前从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获悉,今年1至7月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981人,完成了全年5万人目标的68%。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就业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由于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我市经济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为此,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巧用就业“组合拳”,紧锣密鼓,多种渠道促进就业。
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
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依托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产业基地建设,做好即将竣工投产的项目岗位预测、开发、对接工作。同时,围绕制造业企业用工需求,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引导就业;围绕城镇化建设,在“五大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公共设施、房地产、旧城改造建设等方面积极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围绕第三产业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广开就业渠道,注重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家政、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用工服务
为了了解全市中小微型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现有员工人数、薪酬待遇、缺工数量、工种、劳动技能要求等情况,指导各县区就业部门与区域内中小微型企业结成用工服务对子,根据企业需求制定相关服务措施。为进一步减少小微企业的招工成本,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在全市开展“小微企业用工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市、县区计划8--10月份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举办30场小微企业专场招聘会,集中开展招聘活动,缓解企业招工难。
同时,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介绍求职人员到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的,可按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一定比例的职业介绍补贴。
做好高校毕业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继续做好千企万岗就业见习工作,通过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实施就业援助、设立政策咨询台、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才库、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份、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要持续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继续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工作,确保动态就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上岗聘用制,实行公益性岗位年终考评、末位淘汰制度,总体保持公益性岗位适度规模。
做好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点立足“三大基地”、“六个重点产业集群”用工需求,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同时,以城镇化加速发展、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做好“村改居”、“城边村”、小城镇“卫星城”居民就业服务,开发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就业岗位,为农业富余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