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9月14日,沂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发布了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重拳打击,有效遏制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发布会上,通报了两起污染环境罪典型案例,各位媒体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洪军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贯彻“铁腕治污、刑责治污”的精神,加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凡是在人口集中地区违法排放污染物构成犯罪的;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对阻挠、妨害环境监督检查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惩,严格限制适用缓刑。进一步强化与县公安局、环保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形成保护环境生态的合力,努力为守护沂源的碧水蓝天、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今年以来,沂源县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及市委“铁腕治污、刑责治污”的精神,始终高度重视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沂源、美丽沂源建设的部署要求,树立当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打击和震慑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存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