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到辽阳市开展立法论证调研
2020年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率调研组来我市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论证工作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异冲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人力资源市场在规范化程度、服务总体水平、工作机制、硬件保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等,并征求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及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辽阳市各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充分研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对本次调研搜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使条例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更加贴近民生,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调研组指出,要聚焦《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立法的必要性,准确把握当前的社会实际情况和主要矛盾,加强立法规划,明确立法方向。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民主、科学、依法立法,从现实性、可行性等方面体现立法的高水准,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通过立法解决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市场要素的流动性、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市场主体的公平性、市场管理的强制性问题,并遵循立法原则,充分考虑《条例(草案)》与各相关法律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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