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型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志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赖化平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东勋、毕诗英、王聪颖,秘书长曹春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郝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 2018 年立法工作,提出了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会上,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林业局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3个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要围绕顶层设计,结合工作实际履职行权,协调好各方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转型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把准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围绕转型振兴大局开展立法,推动重大改革决策有效实施。要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会议强调,要健全机制,强化协调保障,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合力。要凝聚立法工作思想共识,全面把握好地方立法工作方向。要发挥好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地方性法规有效贯彻实施。要提高地方立法保障能力,提升立法人员履职素养,发挥专家学者“立法智囊”作用。要完善人大机关内部立法机制,凝聚立法整体合力,为推动阜新民主法治建设和转型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负责同志,部分立法专家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