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坚持问题导向力争整改实效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期间,彰武县共接到转办件24批38件,占全市总数的14.7%。彰武县高度重视此次环保督察,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推动转办案件办理工作协调高效有序推进,形成了调查取证、立案查处、责任追究、公开公示的“流水线”式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办理取得实效。并开展全面彻底排查与整治,加强重点领域管理监督,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逐步推进司法联动,坚决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行为。 以编号406案件为例,反映“彰武县政府宾馆烟囱冒黑烟,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经调查,确有烧水小锅炉用于满足宾馆客房及服务使用热水,存在污染物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知》,要求对现有小锅炉进行拆除。 编号2788案件反映“中华路南段金湾名城东南侧私建混凝土搅拌站”,经调查,该搅拌站位于彰武县中华路南侧荣祥假日酒店工地内,为该酒店进行商业地产开发提供自用混凝土,为临时性搅拌站,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搅拌站处于停产状态,院内露天堆存碎石、河沙等且无覆盖,周边350米范围内无居住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彰武县各部门联合执法,对被举报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处理,并责令其对场内堆存的物料进行苫盖,消除污染。 通过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彰武县认真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为保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彰武县秉持能够立行立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时限,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整改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