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控工作
近期我市出现了数次降雨过程,部分地区降雨达40-50毫米,省气象局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四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三级预警。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阜政办明电〔2015〕26号)要求,细河区于7月31日对各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及各有关单位转发了阜政办明电〔2015〕26号文件,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上要求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控安全工作。 细河区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安全度汛措施,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防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区住建局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住建系统防汛抢险小分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汛期值班制度、隐患整改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等,为城区防汛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排查安全隐患,增强城区综合防汛能力。下发了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通知,对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开展汛期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设施,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万无一失。 三是完善防汛预案,提高城区防汛应急水平。突出“实用”,做到“管用”,细化实化防汛预案,结合防汛检查发现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区的排查,加强应急建设,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时了解气象情况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采取措施。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上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