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
十二五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以大浑太流域治理为契机,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工程按下“快进键”。全市相继完成辽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河东污水处理厂新建、灯塔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弓长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等工程。污水处理出水标准分别由2级或1级B提升至1级A。我市还在重点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污水处理设施4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9座,总规模44万吨/日,承担着全市每天30多万吨的污水处理任务,处理达标率达100%。2017年,全市污水处理总量达1.13亿吨。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我市依据《辽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规定》,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在各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等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同时,我市采取人工监测与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监管无死角。各污水处理厂均安装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和pH、COD、氨氮等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通过监控平台实时监控。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污管中心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例检和抽检,严格监管企业生产和污水处理情况。
对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全市各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相应建立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污泥运输、接收、处置等各环节,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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