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
为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水、旱灾害,促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副主任张永廷、刘跃彬、师勤,秘书长杜占林及副秘书长、驻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考察了细河区河道生态建设、阜蒙县化石戈乡老二色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彰武县后新秋镇东沟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风电工程防治水土流失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制订了“以水土保持为中心,以造林种草为重点,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农业建设方针,全市上下积极投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生态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区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治理222条小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2.1%。 执法检查组在座谈中与市、县政府交换了意见。检查组认为,《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历届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治理和遏制。检查组强调,阜新地区防治水土流失任务繁重,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切实搞好水土保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长远、造福子孙的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水土保持治理列入工作日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和衡量标准,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注重加强县区、部门之间协调,着重抓好科学治理,严格管护措施,提高生态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宣传《水土保持法》,大力表彰水土保持治理有功人员,严厉打击破坏水土保持行为,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