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一户不落
———市民政局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灯塔市西大窑镇西大窑村村民郑春芝逢人便说:“没有党和政府,我就没办法生活下去了。”原来,63岁的郑春芝无劳动能力,家庭非常困难。她于2015年7月申请低保,经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审核,结果显示她家存在私家车辆信息,无法办理低保。2015年11月份,西大窑村列为市民政局扶贫村,辽阳、灯塔两级民政部门到西大窑村,对该村低收入家庭和低保户家庭逐户进行走访调研,得知郑春芝家所谓车辆信息系早年的摩托车,现已报废。经核查情况属实后,立即启动低保审批绿色通道程序,为郑春芝办理了低保,并从2016年1月起月享受低保金777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民政局负责兜底脱贫工作组工作。该局高度重视农村低保精准扶贫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摸底调查、制订工作方案、总结试点经验、召开扶贫推进会,力争做到扶贫救助对象精准、扶贫救助标准精准、扶贫救助类型精准、扶贫救助资金发放精准、扶贫救助责任精准,确保按时完成兜底脱贫工作任务。
集中力量,全面核查,贫困人口摸底核查率100%。市民政局从去年底,结合制定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把农村精准扶贫作为工作重点,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先后三次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分别深入到辽阳县甜水乡河沿村、灯塔市西大窑镇西大窑村和太子河区沙岭镇范家屯村,挨家挨户走访,对1948户(5626人)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摸底核查,掌握了贫困人口的第一手材料。通过总结三个“试点村”的调查摸底经验,制定《关于开展全市社会救助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辽市民发[2016]22号),为开展全市农村低保精准扶贫打下坚实基础。市民政局包乡村干部、县(市)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乡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按“谁走访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户走访,逐项填写《入户走访调查表》,确保走访对象认定准确,低保摸底核查率100%。
突出重点、精准识别,建档立卡非低保户核查甄别率100%。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部署方案,解读政策,推广有关县(市)区民政局摸底调查的有效作法。并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开展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日核查行动”,全面认真走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坚决纠正“漏报”“错保”“指标保”的违规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非低保家庭,能够申请低保待遇的,全部受理低保申请,受理率要达到100%;不能申请低保的要当面说清理由,并由本人签字。对建档立卡非低保家庭申请低保的,严格按照《辽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审核率要达到100%。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应保尽保。
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入保率100%。市民政局加强与市扶贫办的联系,随时为扶贫办提供政策依据和低保信息,及时做好扶贫办提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保信息核查。4月末,市民政局居民家庭核对中心为扶贫办及各驻村工作队提供的低保人员信息为32747人,确保了扶贫办和扶贫工作队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准确性。对建档立卡非低保户申请低保的,加快审批速度,简化办事流程,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入保率100%。
完善政策,加强宣传,低保金及时发放率100%。针对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户,全家又高于低保标准,不能纳入低保的人员,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对城乡重病重残特困人员纳入低保管理的意见》(辽市民发[2015]60号),开辟了绿色通道,对困难户进入低保提供政策依据。今年,又下发了《关于修改辽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的通知》(辽市民发[2016]21号)。对申请低保的家庭,如果还有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确实困难的,乡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要逐户查明原因,由县(市)区民政局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会议研究决定。他们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作用,确保救助政策全覆盖。为了使新办低保户及时享受政府的救助政策,市民政还经常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资金的拨付。合理确定低保金,实行分类救助。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采用“农村惠民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及时发放率达到100%。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全市扶贫工作队讲解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利用政府网站,就低保操作规范、操作流程、提标的通知等政策予以公示。印制发放低保宣传单两万份,利用村里宣传板,长期公示低保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现低保的兜底脱贫。市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救助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分组包村包点,与县(市)区、乡镇的民政工作人员一起进村入户,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报,指导基层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工作,对基层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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