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暨自然资源咨询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为提升自然资源咨询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养,切实发挥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自然资源咨询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11月16日,周村区司法局举办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暨自然资源咨询员、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新庆和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主任梁立营为自然资源咨询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授课。区自然资源咨询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系统和自然资源系统机关工作人员约260余人参加培训。
第一阶段李新庆科长主要围绕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和新一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给大家上了一堂《春风化雨法润自然》的普法课,同时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以案释法,为大家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依据、调解的基本程序、调处的基本方式等内容,为自然资源咨询员和人民调解员调解涉及土地矛盾纠纷案件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阶段梁立营主任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围绕“学习枫桥经验 创建调解品牌”这个主题,从人民调解的历程、媒体调解的优势、调解的模式、调解的类别及调解的创新五个方面,系统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并运用经典的调解案例,以案释法,通俗易懂,使参训人员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自然资源咨询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养,激发了工作主动性,增强了干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周村区将进一步做好对自然资源咨询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为实现乡村振兴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