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财政局积极保障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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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8日发表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的要求,从2019年春季开始完善现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建立覆盖更广、结构更全、层次更多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是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和平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政策覆盖范围,精准识别资助对象,按照《沈阳市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每人每学期的补助标准为375元,2021年春季和平区符合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条件的学生为292人。和平区上半年需拨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95万元。
截止目前,和平区已将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0.95万元全额拨付各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学生上半年的生活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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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1:45: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