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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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8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的规定,依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电子邮箱:sgwsqwgak@163.com 传 真:8897440
电 话:8889209 邮政编码:512001
韶关市台港澳事务局
2020年1月21日
***:韶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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