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集体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7月22日,从化区委常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措施。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以两种问责对象、六种问责情形和七种问责方式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对于我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广州市绿色创新、生活美好的现代化新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从严治党态度鲜明、履职坚定、行动有力,从化政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据统计,1—6月份全区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5件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问责163人。但是当前我区消极腐败问题依然错综复杂,净化政治生态环境依然任重道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认真开展《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从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做起,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起,带头学习遵守《问责条例》,通过广泛深入反复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使《问责条例》真正入脑入心。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把《问责条例》与“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结合,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李雄伟 黄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