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乡镇居住小区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推进我县创城工作
2016年是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根据县创建办总体规划部署和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从3月起开展乡镇居住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定期督查。
局创建办强化督查责任,明确督查重点,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组。对照《崇明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评操作手册》的标准,制定了《乡镇居住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表》。督查组将每月一次对全县所有居住小区进行对标督察,注重阶段性督查工作与长效性督查工作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与定向检查相结合、现场督查与台账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措施,有效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月22日至23日,督查组开展了首次实地督查,重点对乡镇小区的美化绿化、公共设施设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后将反馈至各乡镇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