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10月1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卫杰,副主任张荣、褚以琳、邢建良、陈锡昌、顾钱菊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奇,副县长冯志勇、薛红依法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崇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确定12月11日召开崇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自2009年国家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本县不断加强统筹,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几年来,本县新农合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9.5%以上,今年达到99.8%,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07年以来,本县逐步完善农保制度,将农保基金由乡镇统筹改为县级统筹,建立基础养老金制度,推进农保覆盖,实施了未参保人员补缴费等办法鼓励参保,建立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农保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本县按照《科技进步法》,立足科技支撑生态岛建设的大局,以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抓手,在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逐步走上了一条具有崇明特色的科技进步之路。
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县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科技进步法》等情况表示肯定,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进行审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周卫杰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本县实际,坚持突出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原则,扎实推进本县公立医院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矛盾,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周卫杰指出,实施《科技进步法》是推动本县深入实施科技兴县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建设现代化生态岛离不开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依法保障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投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推进本县科技创新工作,为生态岛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科技动力。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书面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