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兴业县大平山镇校园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校园安全纠纷,保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特有优势和作用。根据玉林市、兴业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大平山镇校园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校园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区家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陶宗明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卢丹梅 副镇长
成 员:黄秋瑜 镇综治办主任
谢 蓓 镇团委书记
黄庆娉 镇妇联主席
苏华扬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 坚 镇卫计站站长
陈伟莲 镇文广站副站长
宁振东 镇中心小学校长
覃家亮 大平山一中校长
赵仲发 大平山派出所所长
梁 坚 大平山司法所所长
黎 鹄 大平山财政所所长
吴淑真 大平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 祥 大平山消防中队队长
吴冠毅 镇卫生院院长
校园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教办,宁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校园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校园安全纠纷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镇教办:承担校园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部署。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学校安全基础建设。组织开展校园突出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点,及时发现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综治办:指导、协调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个人极端案事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派出所: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安全警卫工作,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依法打击危害校园安全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指导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消防中队: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司法所: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律援助机构面向符合条件的师生开展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及时妥善调解各类涉校矛盾纠纷。
财政所:按规定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列入学校预算,保障合理支出。
乡建中心:加强对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指导学校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督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学校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责任。
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各类行业经营主体(小餐饮、小摊贩、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把校园及周边商业网点准入关,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两百米内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及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市场准入和查处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经菅秩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文广站: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校园周边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管理,依法查处各种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内容的文化产品和违法文化经营活动,广泛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整治,清扫有害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出版物。加强互联网出版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活动。
卫生院:指导学校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保健工作,督促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校园内饮用水和游泳池、教学生活环境及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及管理状况,及时向校园安全纠纷调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传染病疫情等相关情况。
镇团委:指导学校开展青少年安全教育,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青少年的关注和帮助力度,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维权举报、帮助体系,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
镇妇联:指导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学生脱离学校监管时段的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会同有关单位落实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法律规定。
大平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大平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1月18日印发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