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街道岳阳城管发现违规定立案改正处罚依裁量
7月2日,城管岳阳街道中队对乐都路张记烧烤店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容器的行为立案查处,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这是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岳阳城管针对单位混投生活垃圾的第一起案件,是深度治理生活垃圾投放的重要一步,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法治时代的到来。
当天晚上,岳阳城管对位于松江区菜花泾菜场周边的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其中一家烧烤店的生活垃圾存在分类投放问题,情况为湿垃圾容器中干垃圾与湿垃圾混投。
岳阳城管秉承只要在检查中发现有违规情况,无论轻重一律立案处理。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的规定,对于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中队两名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谈话通知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烧烤店限期整改,并告知该店负责人,中队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复查,拒不改正的,参照自由裁量标准,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改正的,则以不予行政处罚结案。经教育引导,店铺负责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后果,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不再发生该类问题。
今后,岳阳城管将继续加强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实施常态化严控和监督,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对于屡次不改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力争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违规投放生活垃圾行为发生。
岳阳城管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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