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职数任职条件的公告
一、新一届局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
1、新一届局机关党总支领导班子的职数为5人,其中,党总支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2、新一届局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职数分别为3人,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委员2人。
3、新一届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设党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二、新一届局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区财政局,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
3、热爱党务工作,热心本单位和社会各项公共事务,群众基础好、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能够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党总支书记应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副书记为局中层干部。
5、为优化班子年龄结构,以45岁以下党员为主体,身体健康,年龄上能任满一届。
三、新一届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产生方法
新一届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产生方法实行公推直选。采取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党员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
区财政局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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