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法院采取三个主动规范接受人大监督
嘉定法院近年来突出接受各方监督,尤其是人大监督的主动性,采取了“三个主动规范”的措施,全方位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促进公正执法实现“三个转化”。
主动规范工作报告制度,实现一年一报向一年多报的转化。认真做好在每年区人代会上的法院工作报告的组织编写工作;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定期报告与不定期报告相结合,全面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对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法院工作重大活动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及时报告;根据安排,将每年人大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专题报告。
主动规范定期联络制度,实现被动单一联络向主动多样联络的转变。适时将阶段性工作情况、重大工作改革举措情况向代表介绍,听取意见;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参与信访接待、夜间执行等活动;通过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登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区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主动规范交、转办件处理机制,实现信访件向感谢信的转变。规范人大交、转办群众来信的处理流程,实行专庭、专人督办督查制度,限时做出处理并将情况向人大进行汇报。近年来处理了全国人大、市人大、区人大交、转办件148件,获得了区委书记金建忠等领导的多次批示肯定。
来源: 上海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