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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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经区委决定,区委巡察组将从4月中旬起对庙行镇党委、淞南镇党委、高境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为期2个半月的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接受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接受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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