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镇街道建社区物业管理新机制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长期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委会只是统一内设相关工作委员会,物业工作委员会从未被纳入其中。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创建文明社区奠定基础,宝山区吴淞镇街道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上积极创新。
近日,吴淞新城居委会设立了物业工作委员会,由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委员、社区党支部、社工站成员及居民等7人组成,及时调解和化解物业管理中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政策等;协助有关部门和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立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听取和反映居民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相关决定的意见;协同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所进行的物业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并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协调解决居民(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的有关矛盾;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