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文明工地(市政道路工地)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杨建委(2004)95号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杨浦区文明工地(市政道路工地)环境整治
实 施 意 见
根据区文明交通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精神和文明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区建委结合行业特点,在市政、绿化、排水等行业,开展了“修路想到行路人,文明交通共同创”的主题活动,切实解决在道路开挖、修复、道路绿化建设养护和窨井盖等各项道路设施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具有行业特点的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本区域内的正在道路施工的所有在建工地。重点是列入我区大中修计划项目、住宅配套新辟道路项目以及市重大建设项目:
1、平凉路道路改建工程
2、隆昌路、霍山路、眉州支路景观道路工程
3、国定路、新宾南路住宅配套新辟道路工程
4、轨道交通8号线建设工程
5、中环线工程(特别是五角场环岛周边道路)
6、79条主干道整治任务(杨浦10条)
二、整治目标和内容
1、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
2、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无重大工伤事故,施工现场周边道路平整无积水;
3、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和文明告示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各类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5、施工现场内材料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环境美化;
6、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规定控制噪音、扬尘和泥浆处理;
7、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堆土、乱开挖、无隔离措施、影响交通。
三、建立掘路沟通机制
根据市道监办《月度预报掘路施工计划表》,由区建委会同市政署及交巡警支队,共同对掘路施工计划进行平衡。按照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立上海市城市道路掘路管理系统工作思路》的要求,严格把好“四道关”:
1、计划关。把应列入掘路施工月度计划的施工项目必须列入计划,当月计划当月审批,如未按计划实施的须重新审批。
2、指标关。对本区范围内的道路开挖做到统筹安排,若超过每天道路开挖面积的则顺序后移。
3、工期关。首先要把好各项工程的开工日期和施工工期的审批关;其次要把好工期间的时间节点关和长工期的分段施工关。督促掘路施工单位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好施工周期。
4、审核关。施工组织应把好交通组织审核关。市政署与交巡警要加强协调,在接受掘路审批时,认真缜密地考虑交通状况,尽可能地把因施工周期长所引起的交通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整治措施
1、加强领导,发挥文明施工督察队的作用。在区文明交通办的领导下,组成由区建委牵头,区市政署、区交巡警支队、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区市容局以及施工区域所在街道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文明施工督察队,加强对区域内在建工地的文明施工督察。目前,督察队要在“文明交通,让城区更有序行动”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督察力度,做到上下联系,横向协调,共同抓好道路施工,特别是掘路工地的文明施工和交通组织,确保道路的畅通。
2、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大型掘路施工,都要做到工前召开各有关部门会议和社会监督会议,进行工程设计交底、工程内容、文明施工告知,并设立联络员和监督电话,实行掘路施工情况的双向告知,在计划、管理、监督上加强对掘路施工的监督。对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市政署负责召开各有关方面人员会议进行解释,并提出及时整改意见和采取措施。
3、制定措施,加强诚信度考核。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化作业规范,制定《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诚信度细则》、《文明施工承诺书》、《文明施工登记表》等,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施工中不接受管理的施工单位,列入不受欢迎的队伍档案,禁止其在本区范围内施工。《施工单位诚信考核细则》共分四个方面100分,即开工准备15分,工程质量与进度35分,安全生产15分,文明施工35分。其中诚信度综合评分≥85分的为良好;75≥85分为及格;<75分给予警告。施工单位若获得市或区级文明工地荣誉称号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4、加强巡视,把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察综合起来。为了加强对掘路施工的管理,路政管理部门进行内部分工,落实专人检查,做到每天抽查工地,将检查情况填写好意见反馈单交督察队存档。督察队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开出整改单,并限期整改。督察队对在建工地文明施工诚信考核有“一票否决权”。
5、采用新工艺,缩短掘路修复期。各施工单位在掘路修复时,采用新工艺办法,试做一条或一段掘路修复工程,逐步取代原来对过路掘路的老办法,有利于缩短工期和行车安全,有效地控制掘路修复时间,确保交通的安全畅通。
抓好杨浦区市政道路工地文明交通环境整治,从4月份起对在建工地加强检查,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用有效的手段来维护文明交通状况。
2004年4月20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