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乐课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共和新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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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索取号:JA4300000-2021-092发布机构:区教育局标题: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乐课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共和新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文号:静教成〔2021〕61号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成文日期:2021-10-13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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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乐课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共和新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上海乐课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上海乐课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共和新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望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终止办学后的师生安置、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办妥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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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5:28: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