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JB8315000-2021-003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标题:关于开展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文号:静卫健发〔2021〕14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21-05-18发布日期: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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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静卫健发〔2021〕14号
关于开展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
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研究、传承和推广,推进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我委决定在全区医疗机构遴选并确定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系统地整理、总结和研究区域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发扬和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培养一批中医临床业务骨干,加强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经费投入
遴选培育10项,每项资助经费30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三、受理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及其团队仔细研究《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1、2),根据要求积极申报。工作室导师将作为“静安区名中医”评选的基本条件,优先考虑。
2、填写《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书面文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包括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资料等)1份,单独装订;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申报书》首页。
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31日前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电子版本发至jinganzhongyike@126.com邮箱。
(二)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大统路480号1412室。
联系人及电话:徐雯 33094815
***:
1.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
2.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
3.静安区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