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建设总公司持有的市政工程70股权无偿划入城发集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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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索取号:JC3300000-2019-031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建设总公司持有的市政工程70%股权无偿划入城发集团的决定文号:主题分类:政策文件/其他成文日期:2019-05-07发布日期:2020-08-26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建设总公司持有的市政工程70%股权无偿划入城发集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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