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首案
元旦后首个工作日,我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迎来首批立案人群,一起专利权纠纷案件成为首起受理案件。该案经立案人员的初步审核,符合起诉条件,作为市三中院(知识产权法院)首起案件给出了2015年知识产权案件第一个案号。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惠普发展公司,是惠普公司的子公司,负责申请和管理惠普公司的知识产权,针对该公司生产的喷墨打印机墨盒产品,原告曾于2001年1月26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予以保护,涉案专利于2005年9月7日获得授权并至今有效。惠普发展公司称,被告上海某公司成立后,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实施了原告涉案专利的喷墨打印机墨盒产品。惠普发展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实施侵权行为,销毁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设备以及推广的宣传材料,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