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领导班子关于县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妇联领导班子关于县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县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妇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反馈的3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制定40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学习妇联系统行动纲领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学习,通过开展支部专题学习2次,支部专题党课学习3次,优化学习议程,制订学习计划,规范化开展妇联系统行动纲领学习,深入学习******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精神,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牢牢把握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遵循,并结合实际开展深入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2.关于“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桂姐姐”宣讲活动,主要领导带头,积极宣讲中央和自治区会议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同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切实将上级部署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10月25日,县妇联主席江滔到联系村满塘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0月27日,县妇联主席江滔在县妇联执委会议上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023年3月7日,县妇联主席江滔在全县“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表扬大会上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3.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认真、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通过举办读书班、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继续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动员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桂姐姐”巾帼大宣讲活动。传播党的声音,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巾帼力量。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全力办好实事。县妇联立足本单位职能,将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妇女儿童工作实际相结合,有效地指导和促进妇联工作的开展。通过自治区妇联与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合作宣传与推广,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保障体系有力补充作用,用商业保险的方式增强妇女疾病预防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为全县低保困难妇女向上级争取“两***”保险赠送保单184份。
4.关于“妇联组织弱化、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保证建成的“儿童之家”活动阵地能切实达到“使用得起,管理得了,发挥得了作用”,一是与县委县政府督查绩效办公室对接,提交《关于将村级“儿童之家”活动阵地的保障工作列入2022年度绩效考评的函》,争取将“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对各乡镇的绩效考评,由乡、村两级将“儿童之家”活动阵地管起来,用起来。二是与县财政局对接,提交《关于请求拨付2022年35个“儿童之家”建设点设备补充经费的请示》,对全县2014年到2020年建设的106个点(不包括2021年建设的8个点)建议按照建设年度,按每个“儿童之家”建设点2000元经费,从2022年开始每年安排35个点的预算,分三年逐年安排资金补充设备,以保证建有“儿童之家”的村能有场地和设备正常开展活动。
(2)加强乡、村两级妇联组织建设,加强指导,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妇女之家”阵地作用。结合“环保妈妈”志愿服务活动、“桂姐姐”巾帼宣讲活动、关爱妇女儿童活动等,要求村级妇联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引领服务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确保妇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组织平安镇北洞源村、西岭镇杨溪村等村屯的“环保妈妈”志愿服务队开展了“创建绿色家庭·环保妈妈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充分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进一步促进大家逐步养成清洁卫生、绿色低碳的生活习惯,用实际行动创建“绿色家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
(3)加强与人社、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协调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儿童。2022年4月,县妇联与县法院建立家事纠纷调解与妇联调解衔接机制,县法院挂牌成立了“家事法庭”,县妇联建立了由18名各级妇联干部组成的家事调解员队伍。司法审判与妇联维权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家庭和谐。
(4)做好县、乡、村三级妇联干部培训工作,将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教育培训活动纳入各级妇联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妇联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举办5次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班,不断加大对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落实基层妇女领头雁培训计划,拟定于2023年5月举办全县基层妇女干部暨农村妇女“领头雁”培训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政治能力训练、职业精神塑造、业务知识学习、妇女情怀培养,进一步激发妇联干部的工作热情,抓好妇联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5.关于“‘儿童之家’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乡(镇)妇女儿童工作绩效指标考评细则和评分标准》,把“儿童之家”的管理纳入对乡镇的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建成的“儿童之家”运行管理要正常。每周的开放时间不低于2天,并有相关的开放记录。要定期开展儿童主题活动,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开展的活动内容包括: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防溺水防性侵等宣传宣讲活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宣讲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环保妈妈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家风家教、廉洁家风故事分享活动;结合“我们的节日”开展相关活动等。要有每次活动的方案、参加人员名单或签到册、活动图片等。二是2022年9月15日已经向县财政局提交《关于请求拨付2022年35个“儿童之家”建设点设备补充经费的请示》,争取到位第一批35个“儿童之家”设备补充经费7万元,确保“儿童之家”能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对“儿童之家”的管理,购置或添置“儿童之家”设备时严格把控质量,确保质量过硬,使用安全。
6.关于“存在‘机关化’‘贵族化’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群众性,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对全县妇女儿童情况调研4次,对乡镇、村妇联工作的指导、培训15次,推动妇联干部工作下基层、服务到一线,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掌握情况,摸清底数,了解群众所需所想,解决群众所急所求,坚决克服“机关化”“贵族化”倾向,充分发挥联系妇女儿童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二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各级妇联干部、优秀妇女、涉一线和贫困妇女开展相关活动12次,加强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
7.关于“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恭城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乡(镇)妇女儿童工作绩效指标考评细则和评分标准》,把“儿童之家”的管理纳入对乡镇的绩效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由乡、村两级将“儿童之家”活动阵地管起来,用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
8.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见成效,并规范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照顺序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二是对照仍存在的问题,继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
9.关于“ ‘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2022年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了由县妇联副主席分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并明确一名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二是召开班子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班子会议,到会监督,讨论事项均征询纪检监察组意见。
10.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在单位树立重实际、尚实干、求实效的浓厚氛围。二是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公文写作培训,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严禁照搬照抄照转。三是深化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上下工夫。四是不随意发通知、提要求,坚决克服今天发通知、明天就要上报材料的问题。
11.关于“工作不严不实、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提高发文质量,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好文件质量关,凡是发文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修改把关并签名后再发文。二是对奖励性补贴的发放,必须认真细致填写,由分管领导核对,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并签字后再报送。三是规范会议和学习记录,由专人专本记录,专柜放置,会议要素要全,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要写清楚,要简要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特别要记清会议决议的事项,每次会议记录结束要写上本次会议记录完毕,不能出现粘贴、补写记录等情况。
1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方式不多,指导和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重大事项监督。集中整改期间,我会召开班子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讨论事项均征询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四项监督”共同推进。坚持以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为基础,以派驻监督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夯实推进巡察监督,实现“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三是重视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开展典型案例通报2次、集体约谈2次、个人谈话5次,通过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次主动与我会主要领导沟通,督促我会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长期坚持取得实效。
1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班子会议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议题表决前,按照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逐项进行表决的方式执行。二是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沟通交流。重大议题做到会前加强沟通、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坚决执行。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剖析会前,按要求制定剖析会方案,并层层把关审核。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时,班子成员结合了各自分管工作及自身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会前进行了谈心谈话,在交流过程中,主动说出自身存在的不足,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共识、凝聚力量。剖析会上2名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学习过程,规范学习记录。2023年3月24日县妇联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次;与二层机构负责人的谈心谈话2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2次。在召开专题剖析会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1次、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1次、主要领导与一般干部的谈心谈话2次。
16.关于“支部书记补选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书记有调整时,及时按程序补选支部书记空缺职位。2022年10月下旬,原支部书记陈君因工作变动调离县妇联,支部研究决定进行补选。2022年11月16日向县直属机关工委递交了《关于增补县妇联党支部书记的请示》,县直属机关工委于2022年11月28日下发了《党(总)支部委员增补审批通知书》,支部按照程序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江滔同志为县妇联党支部书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12144;邮政信箱:恭城县恭城镇印山街一巷34号;电子邮件gcxfl@guilin.gov.cn。
恭城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