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界牌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一批)项目工程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根据威委办发〔2012〕7号有关规定,经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委托界牌镇人民政府对各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一批)项目进行招标。经界牌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民办公助”方式公开选择一个施工队伍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2022年年报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企业资质:必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20年—2022年)无亏损,公告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存款余额50万元及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20年—2022年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须拟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和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1.982万元。收款单位:威远县界牌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四川省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牌支行;账号:4079***********96。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20—202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有效资格证件和2023年3月份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九)公告及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十)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盖银行鲜章的进账单;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或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收据可不加盖施工队伍印章);
(十一)2020—2022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第一条第五项所述内容进行承诺;
三、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内容、资金来源和履行合同期限
(一)项目建设主体:花荷村、响锣村、市郊村、四合村、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花荷村、响锣村、市郊村、四合村、花园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5米宽混凝土便民路117米(其中市郊村22米,花荷村95米);新建2米宽混凝土便民路2467米(其中四合村2310米,花荷村157米);新建3米宽混凝土生产道3255米(其中四合村1658米,市郊村687米,花荷村409米,花园村501米);响锣村整治山坪塘2口。(具体工程量以财评清单为准)
(四)项目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五)履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00日历天,超过合同工期未完工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惩罚措施,履行合同期限从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次日起计算。
四、选择办法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施工队伍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伍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
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会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第二轮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业主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有关要求
(一)中选施工队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候选施工队伍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施工方案和参与符合性评议的将没收其缴纳的民办公助保证金。
(三)中选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四)中选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五)报名应提交资料复印件按公告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0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界牌镇乡村振兴办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宋志彬189****9813)
七、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
威远县界牌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界牌镇
威远县界牌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