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村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公告
根据《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穗天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冼村街道办事处通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冼村街道办事处购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0万元/年(区财政按照配备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用于购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含人员薪资、管理费、税费等),区财政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由项目服从单位配置符合要求的专职社工2名,分别为1名专职儿童事务社工和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接受冼村街道管理, 服从工作安排。
2.人员要求:配置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五、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承接冼村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项目计划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及其他资料。
申请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六、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
2.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注:报名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公告截止时间。如需发布补充公告,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报名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167号冼村街道办事处302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苏*** 电话:020-38339171
4.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5.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七、服务单位选定
1.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
2.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我单位从信誉、资质、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集体研究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八、选定结果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出选定通知书并与服务单位签订一年期合同。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冼村街道办事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