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头镇查处通报两起露天焚烧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规定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庙头镇不断加大对露天焚烧巡查督查,持续发力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庙头镇1月12日至1月13日发现并查处的两起露天焚烧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月12日,湾山村委五里塘村村民蒋某在路旁自留地里烧家用木炭;1月13日湾山村委湾山岗村唐某在自家田间露天焚烧杂草、藤蔓;庙头镇巡查人员立即制止了焚烧行为,协助扑灭,并报送县大气办。庙头镇执法人员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禁止露天焚烧法律知识,要求其写承诺书,于1月22日、1月27日分别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当事人蒋某、唐某分别处以1200元、1020元的行政处罚。
湾山村委五里塘村露天焚烧现场
湾山村委湾山岗村露天焚烧现场
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蒋某和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以身为例,向群众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
下一步,庙头镇将对露天焚烧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要求各村(居)委要坚守“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的目标和底线,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巡查管控,加大巡查频次,通报曝光典型,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教育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