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通运输行业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梧安委办〔2022〕70号)部署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11月份是全国消防宣传月,秋冬季也是火灾防控的重要时段,为有效增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全县防御火灾风险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县安委会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和监管责任,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理念,防范化解消防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交通运输行业火灾事故,增强从业人员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交通运输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水平提升。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及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特别要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力度,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理念,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压实行业部门消防责任,在行业系统内广泛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同时,利用行业系统各类媒介平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宣传。
(三)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在地标性建筑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在汽车客运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张贴海报,加大消防安全提示力度。督促行业企业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技能学习、消防逃生演练等活动,传授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云平台推进全民学习。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企业要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发动和指导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等人群,通过支付宝平台搜索“全民学习消防安全平台”广泛推广使用注册(详见***),组织发动干部职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在线学习、组织学习答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多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理念,按照各自职责,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活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扎实开展好本行业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二)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特点、秋冬季火灾防控重点,以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依法履行好消防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确保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创新举措,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互动性,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单位职工参与其中,在学习实践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掌握自救技能,为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发挥推动作用。
请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将方案传达至管辖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文件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云平台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请分别于11月13日、12月1日前报送活动情况及总结报告(含图片、视频资料等)至局安全股。联系人:汪永芝,电话:2691952,电子邮箱:aq2688662@163.com 。
***1:全民消防学习平台使用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