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2016年上半年美丽大寺清洁乡村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寺政发〔2016〕19号
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安排,为确保乡村建设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按照“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促进清洁乡村活动的巩固提升,决定开展2016年上半年“美丽大寺•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提升阶段考核工作。现将我们大寺镇迎接市、区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一)区级考评时间:2016年6月21日-25日,时间5天(具体时间由另行通知)。
(二)市级考评时间:2016年7月上旬
二、考核内容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3〕12号)的要求和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个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考核组织制度建设、宣传发动、经费投入、清洁整治推进和“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开展情况,重点考核巩固提升阶段清洁乡村活动的成效。
三、考核办法和评分
(一)考核办法
每个镇抽取考核2个行政村,其中1个行政村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由考核组临时指定;每个行政村抽取考核2个自然村,其中1个自然村随机抽取,1个自然村由考核组临时指定。
(二)评分标准
每个镇考核总分为100分制。考核分为清洁集镇、清洁家园、清洁水源和清洁田园四部分内容进行考核,每部分内容单列分值为100分,各考核小组按照每部分内容占考核总分比例的40%、40%、10%、10%进行折算,计算出每个镇“四清”综合得分,并根据日常督查曝光情况,最终计算出每个镇的最后得分并进行排名。
四、考核方式
参照市乡村办《关于印发〈2016年钦州市“美丽钦州•清洁乡村”活动巩固提升阶段第一次考核方案〉的通知》(钦乡村办〔2016〕16号)文件要求,对各镇巩固提升阶段清洁乡村活动进行普查、抽查。
(一)听取汇报
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
重点查看活动的工作资料。
(三)现场检查走访
深入镇、村屯查看,查阅有关活动记录和档案资料,现场考核,走访部分群众。
(四)综合评分和情况汇总
各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对所考核的对象进行汇总、分析,作出总体评价评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大寺镇迎接2016年上半年“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的工作安排
(一)各村、市区镇挂村工作人员和各镇直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这三个考核工作对照落实责任表,逐一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有些工作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去负责完成;有些工作任务则需要发挥团队力量集体协作共同去完成。请自行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妥切,务必确保我们大寺镇顺利通过市级、区级的考核。
(二)各村、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落实整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美丽大寺”乡村建设活动的开展。
(三)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得分的重要依据,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市、区考评组做好有关检查工作。
***:
1.2016年上半年大寺镇迎接“清洁家园”考核工作对照落实
责任表
2.2016年上半年大寺镇迎接“清洁水源”考核工作对照落实责任表
3.2016年上半年大寺镇迎接“清洁田园”考核工作对照落实责任表
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抄送:“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驻大寺工作分队
中共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印发
***1
2016年上半年大寺镇迎接“清洁家园”考核工作对照落实责任表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1-25日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现状 措施 落实责任人
一、督查指导(5分) 2016年各镇开展日常督查指导活动,处理群众投诉情况。(5分) (1)各镇6月1日前发整改通知书30份以上。每缺一份扣0.1分,扣完3分为止。 已发了10份 继续发整改 刘显虹
(2)及时处理群众投诉90%以上,得2分。
处理及时
完善处理记录(纸质) 刘显虹
二、投入
经费(5分)
2016年镇财政保洁经费的投入情况(不含自治区、市级投入)。(5分)
(2)镇财政农村保洁经费投入得分=5×(镇投入保洁经费按农村人口人均金额÷5元),满分5分。
三、保洁经费收支管理(30分)
三、保洁经费收支管理(30分)
2016年镇农村保洁经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30分)
(1)农村保洁筹集得分=15×(镇保洁经费按农村人口人均收取金额÷5元),满分15分。(如有其它筹集收取方式,需提供相应依据)
(2)查看原始账本、银行专户流水账单和保洁经费使用(包含保洁员工资、重大节日保洁员加班费,清运车辆油费、维修费,其他环卫工具的购置费用等)情况。有其他挪用行为(如:请人突击清洁工资、工作餐开销)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缺少保洁费收支管理、监督制度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没有流水账本,即扣5分。 已有账本, 缺少保洁费收支管理、监督制度,需完善流水账目 罗远杰、
罗晓春
(3)村委每季度需在村务公开栏固定位置公示保洁费收支结余情况,每缺失一季度,即扣5分。 无 设立村务公开栏,公示保洁费收支结余情况并拍照存档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4)每镇随机走访抽查20户居民保洁费用收取情况,达到50%的户数反映未收取保洁费的,即扣5分。 已开展宣传 继续加大开展宣传力度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四、卫生
保洁人员聘用及管理(10分)
卫生保洁人员聘请、管理及履职情况(检查全镇保洁员花名册、协议、工资支付清单、考勤制度、考勤表及走访)(10分)
(1)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保洁员配备比例(查看会议记录及意见签字),未召开会议征求意见的,扣2分; 未开展工作 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保洁员配备比例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未签订保洁员协议,未落实卫生保洁员合理工资(月工资≥1元×其负责区域人数)的,每人扣1分,扣完10分为止;未制订落实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勤管理制度的,每一个村扣3分,扣完10分为止。 大部分已签协议 未签协议的及时补签(协议版本由刘显虹提供)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3)每镇随机走访咨询20户居民保洁员聘请、履职情况,达到50%的户数反映未聘请保洁员或保洁员不履职、失职的,即扣10分。
五、垃圾
收运处理
设施维护
管理(15分)
五、垃圾
收运处理
设施维护
管理(15分)
1.距市、县垃圾场20公里范围内的镇实行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市县处理”,每个镇配备垃圾运输车1-2辆(运输镇区周边村屯垃圾)。(2分) 不实行“村收镇运市县处理”垃圾清运的扣1分(20公里之外的镇不扣分);镇未配备垃圾运输车的,每缺一辆扣1分,扣完2分为止。 已配备垃圾运输车 继续申请增加运输车辆 凌永明、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垃圾集中收集点、垃圾桶合理配置,无破损;垃圾清运时间安排合理(上午9∶00前,下午16∶00前);池内的垃圾不能超过池容量的二分之一。(10分)
(1)300人以下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每递增300人追加一个,每缺一个扣1分;垃圾桶配置过少的,酌情扣分,本项扣完1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未配备垃圾桶 优先配备沿线公路村庄 凌永明、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收集池、垃圾桶有严重破损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少部分垃圾桶垃圾池已破损 维修垃圾池,更换垃圾桶 凌永明、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3)垃圾清运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按要求清理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少部分村清运垃圾不及时 督促保洁员及时清运垃圾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3.对一、二、三级公路旁的垃圾池进行搬迁。 被考核镇村一、二、三级公路旁垃圾池未进行搬迁的,每处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改造过的垃圾池必须达到市乡村办规定的标准,否则每个一律扣0.5分)。 四联、天安、屯强、大寺、社区、那桑、南间、敦民、那葛等村委共25座垃圾池未搬迁 各村选址新建垃圾池后,及时拆除一二三级公路旁垃圾池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4.每1名保洁员配备人力或电动三轮车1辆。(3分) 自然村未按要求配备人力、电动三轮车或其他清运车辆,检查票据(即***和来源依据),缺一辆扣1分,扣完3分为止; 少部分村未配备人力 、电动三轮车或其他清运车辆 及时按要求配备 凌永明、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六、村容
村貌长效
管理(35分)
六、村容
村貌长效
管理(35分)
六、村容
村貌长效
管理(35分)
1.村级要完善各项制度,且各项制度能有效执行(3分)
“村规民约”未有效监督落实、未实行“户前三包” 等责任状,未开展文明村、文明户评比的,对村民卫生行为未起到约束作用,管理制度未完善的,每一个村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大部分村尚未实施“村规民约”、“户前三包”,尚未开展文明村、文明户评比,尚未完善管理制度 制定“村规民约”、“户前三包”,开展文明村、文明户评比并完善管理制度 刘显虹、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镇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或两次以上村级环境卫生评比工作。(4分) 2016年上半年,镇至少开展一次村屯环境卫生评比工作:查看评比方案、评比结果公示、评比奖惩落实情况,缺少一样扣2分,扣完4分为止。 已开展村屯环境卫生评比,但资料存档不完善 搜集整理并完善资料存档 刘显虹、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3.注重“清洁乡村”宣传工作,加强学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3分) 村委(社区)设置有乡村建设活动宣传栏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专栏,每缺一项扣1分,宣传栏破损、影响美观的,扣0.5分;每自然村至少设置(涂刷)一条固定性、持久性、环保美观的乡村建设活动宣传标语,每缺少一村扣1分。扣完3分为止。 已完成固定性宣传标语12条,少部分村已设置有活动宣传栏 督促尚未完成固定性宣传标语和活动宣传栏的村及时完成 刘显虹、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基本实现村庄整洁有序,村庄道路和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搭乱建乱堆。 (25分) (1)村庄道路、公共场所、渠道、村庄周边和房前屋后等区域有袋装垃圾、垃圾堆积、成片散落垃圾、垃圾焚烧不彻底有残留物和粪便堆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进出村公路1公里范围内每发现1处零星散落垃圾(塑料袋、农业废弃薄膜)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垃圾道路、公共场所、渠道、村庄周边和房前屋后等区域有袋装垃圾、垃圾堆积、成片散落垃圾、垃圾焚烧不彻底有残留物和粪便堆积 督促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村庄道路、公共场所、渠道、村庄周边和房前屋后等区域有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存在村庄道路、公共场所、渠道、村庄周边和房前屋后等区域有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现象 督促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3)村中垃圾桶垃圾溢外,周围地面不干净整洁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存在垃圾桶垃圾溢外,周围地面不干净整洁的现象 督促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4)村庄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随意填埋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存在村庄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随意填埋的现象 督促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5)村屯内乱涂乱画、杂物乱堆乱摆乱放等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存在村屯内乱涂乱画、杂物乱堆乱摆乱放等现象 督促保洁员及时清理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6)发现被考核的行政村有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的,每处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督促保洁员将垃圾放至焚烧池中焚烧,并及时清运填埋垃圾焚烧残渣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7)发现被考核的行政村有占用公路、村道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的,每处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尚有少部分村存在占用公路、村道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的现象 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及时纠正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七、日常督查曝光扣分 除集镇、集镇农村结合部范围以外其他地方,是否受到自治区、自治区媒体或市级督查组、市级媒体通报曝光、市家园办发整改通知。 (1)自治区通报批评扣3.0分,自治区媒体曝光扣1分,最高可扣5分。 四联村委屯陈村、屯强村委屯强村2015年被自治区通报批评 对四联村委屯陈村、屯强村委屯强村进行综合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市级通报批评扣1.0分,市乡村办发整改通知书每份扣0.5分,市级媒体曝光扣0.3分,市家园办各指导小组发整改通知书每份扣0.2分,最高可扣5分。
总得分:
***2
2016年上半年大寺镇“清洁水源”考核工作对照落实责任表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1-25日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现状 措施 责任人
一、水体清洁(60分) 1. 镇村小溪流、河道、池塘、沟渠等堆积的垃圾及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得到彻底清理。(30分) 每发现一处镇村小溪流、河道、池塘、沟渠等堆积生活垃圾的扣10分;每发现一处水面漂浮生活垃圾的扣5分。扣完3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小溪流、河道、池塘、沟渠等堆积生活垃圾现象 由各村组织清理小溪流、河道、池塘、沟渠等生活垃圾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 镇村池塘、沟渠得到清淤治理,排水无堵塞现象,水体无黑臭且透明度提高。
(30分) 排水沟有淤塞的,发现一处扣5分;水体有明显恶臭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3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排水沟有淤塞、恶臭现象 由各村组织清理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二、养殖污染治理
(40分) 1. 村庄及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无畜禽粪便乱排乱堆、污水横流等现象。(20分) 每发现一处牲畜粪便乱排乱堆或污水横流现象的,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牲畜粪便乱排乱堆或污水横流现象 由各村组织清理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每镇抽查两个禽畜养殖场排污情况。(20分) 每发现一处养殖场排污不作无害化处理的,扣10分。扣完2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养殖场排污不作无害化处理现象 由各村责令养殖场清理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三、日常督查曝光扣分 水源、江河流域等受到自治区、自治区媒体或市级督查组、市级媒体通报曝光。 (1)自治区通报批评扣3.0分,自治区媒体曝光扣1分,最高可扣5分。
(2)市级通报批评扣1.0分,市乡村办发整改通知书每份扣0.5分,市级媒体曝光扣0.3分,最高可扣5分。
总得分:
***3
2016年上半年大寺镇“清洁田园”考核工作对照落实责任表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1-25日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现状 措施 责任人
一、清捡田间生产废弃物
(20分) 镇村全面清捡田间废弃物,基本覆盖城乡结合部、大镇大村周边、主要道路两旁、主要河流两岸和其它区域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标准示范园等生产基地。(20分) (1)田间地头、田间沟渠有倾倒渣土、排放污水、畜禽尸体、堆放成堆(成袋)生活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田间地头、田间沟渠有倾倒渣土、排放污水、畜禽尸体、堆放成堆(成袋)生活垃圾的现象 督促各村组织清理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发现田间地头、田间沟渠有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废弃农用塑料薄膜、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存在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田间地头、田间沟渠有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废弃农用塑料薄膜、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现象 督促各村组织清理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方式(30分) 对清捡的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废弃农用塑料薄膜、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实行分类集中处理。
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内签订有垃圾清捡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清洁田园、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及项目的扶持、评定、升级等结合起来,督促其农业生产基地的农膜回收率达95%以上,其他农业生产区域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30分)
(1)未固定设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每发现一个行政村扣2分,扣完6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尚未固定设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 尽快落实剩余行政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配备工作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未对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集中处理的,每发现一个行政村扣2分,扣完6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存在未对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集中处理的现象 督促各村组织清理整治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3)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未达到85%以上的,扣6分。 尚有部分村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未达到85%以上 督促、引导各村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4)在重点区域内农膜回收率未达到95%以上的扣3分,其他农业生产区域农膜回收率未达到80%以上的扣3分 尚有部分村重点区域内农膜回收率未达到95%以上 督促各村加强重点区域内农膜回收率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5)在重点区域内未有签订垃圾清捡责任状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6分为止。 尚有部分村重点区域内未有签订垃圾清捡责任状 督促各村尽快签订重点区域内垃圾清捡责任状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三、开展“五大”示范动 (20分) 各镇积极申报上级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示范点(无上级农业示范项目的,各镇择建示范点)一个以上,大力开展“美丽新田园、新菜园、新果园、新蔗园、生态园”五大示范行动,示范点内无生产、生活垃圾,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效益显著,生产绿色、安全、优质的农产品(20分) (1)镇未建1个(含1个)以上示范点的扣20分。(重点检查实施方案、监管机制、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宣传牌等) 正在积极申报“双高基地” 尽快完成申报工作 林华丽
(2)镇建有示范点,但示范点内生产、生活垃圾较多,管理不规范、责任未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4分。 申报中的“双高基地”生活垃圾较多 督促业主尽快聘请保洁员,并尽快完成垃圾清理工作 林华丽、基地村市区工作队员、基地村挂村组长、基地村支书主任
(3)镇示范点生产的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且被相关单位通报或媒体曝光的,扣20分。 无 镇农业站、食药所继续加强监管力度 林华丽、黄兆进、基地村市区工作队员、基地村挂村组长、基地村支书主任
四、建立保洁长效机制(10分) 1.行政村制定清洁田园活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5分) 未将清洁田园活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每发现1个扣1分。 大部分村尚未将清洁田园活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尽快修订村规民约,并将清洁田园活动要求纳入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镇村制定清洁田园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常态化管理。(5分) 未制定清洁田园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行政村,每发现1个扣1分。 大部分村未制定清洁田园目标管理责任制 尽快制定清洁田园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五、日常督查指导、曝光情况
(20分) 农田范围内是否受到自治区、自治区媒体或市级督查组、市级媒体通报曝光。(20分) (1)自治区通报批评扣5分,自治区媒体曝光扣2分 无 继续加强农田范围内清洁工作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2)市级通报批评扣2分,市乡村办发整改通知书每份扣1分,市级媒体曝光扣0.5分,市田园办各指导小组发整改通知书每份扣0.5分。 无 继续加强农田范围内清洁工作 市区工作队员、挂村组长、各村支书主任
总得分:
注:1. 附表中每项最多扣完实施该项分为止;
2. 工作情况可用文字、图片和影像等资料作为说明;
3.日常督查曝光第一次考核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统计,第二次考核时从2016年6月1日开始统计;
4. 同一事项有多项扣分的,按最高扣分标准处理;
5. 清洁集镇得分按分类执行,总分=得分×基数。一类镇基数1.02,二类镇基数1.01,三类镇基数1.0。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