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D2SD202109160010号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D2SD202****60010号“东营区鲁班公寓小区正中间广场上每天晚上19:30-21:00左右有居民在唱戏、唱歌、弹奏乐器和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导致孩子无法学习,老人无法休息”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整改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03月20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03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大渡河路255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社会治理大队,联系电话:0546-7175877。
一、信访问题
东营区鲁班公寓小区正中间广场上每天晚上19:30-21:00左右有居民在唱戏、唱歌、弹奏乐器和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导致孩子无法学习,老人无法休息。
二、落实整改情况
派出所民警一是积极与休闲娱乐人员进行沟通,引导其远离住宅区进行跳广场舞、弹奏乐器等。二是督促物业加强对该处广场的管理工作;三是联合社区网格员加强联动巡查,如发现类似情况立即制止。
三、验收情况
2023年3月13日,经胜利派出所民警联系属地社区网格员及现场确认,鲁班公寓小区正中间广场上每天晚上19:30-21:00这个时间段现已没有居民在此进行唱戏、唱歌、弹奏乐器和跳广场舞等噪音扰民的情况,现场通过验收。
四、责任单位
东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